螺纹钢
螺纹钢即带肋钢筋,分为热轧带肋钢筋和冷轧带肋钢筋。螺纹钢亦称变形钢筋或异形钢筋。其与光圆钢筋的区别是表面带有纵肋和横肋,通常带有二道纵肋和沿长度方向均匀分布的横肋。螺纹钢属于小型型钢钢材,精轧螺纹钢,主要用于钢筋混凝土建筑构件的骨架。在使用中要求有一定的机械强度、弯曲变形性能及工艺焊接性能。直径 5-4mm 的热轧圆钢和10mm 以下的螺纹钢,通称线材。
行业标准
螺纹钢的规格要求应在进出口贸易合同中列明。应包括标准的牌号(种类代号 )、钢筋的公称直径、公称重量(质量)、规定长度及上述指标的允差值等各项。我国标准推荐公称直径为6、8、10、12、16、20、25、32、40、50mm的螺纹钢系列。供货长度分定尺和倍尺二种。我国出口螺纹钢定尺选择范围为6~12m,日本产螺纹钢定尺选择范围为3.5~10m;国产内销螺纹钢若合同中无注明要求时,通常定尺为9m、12m两个长度。
外观质量
①表面质量。有关标准中对螺纹钢的表面质量作了规定,螺纹钢现货,要求端头应切得平直,表面不得有裂缝、结疤和折叠,不得存在使用上有害的缺陷等。
②外形尺寸偏差允许值。螺纹钢的弯曲度及钢筋几何形状的要求在有关标准中作了规定。
标准号GB1499.2-2007(钢筋混凝土用钢 *2部分:热轧带肋钢筋)
GB1499.2-2007/XG1-2009《钢筋混凝土用钢 *2部分:热轧带肋钢筋》国家标准号修;
GB/T 2101—2008(型钢验收 、包装、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);GB1499.1~GB1499.3(混凝土用钢筋);JIS G3112—87(98)(钢筋混凝土用棒钢);JISG3191—66(94)(热轧棒钢和卷棒钢的形状、尺寸、重量及其容许差);BS4449—97(混凝土结构用热轧钢筋)。
成分检验
(1)检验方法:对上述化学成分进行检验分析时常用的标准检验方法如下: GB/T223、JISG1211?1215、BS1837、BS手册19等。
(2)成分指标:考核螺纹钢成分含量的指标主要有:C、Mn、P、S、Si等项,牌号不 同,含量
各有差别,其大致范围为:C(0.10~0.40%)、Mn<1.80%、P<0.050 %、S<0.050%、Si(0.60~1.00%).